问题 | 公司申请破产了开出支票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公司申请破产了开出支票如何处理 公司申请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票据付款人可以继续付款昔承兑,付款后产生的请求权,付款人可以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五条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第五十七条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二、公司破产后谁可优先清偿债务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当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不管是公司还是债权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 公司申请破产,要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公司现有财产、债权债务等相关事宜进行清算,在清算结束后,用现有财产清偿债务。 按规定,公司破产清算后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1、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因此,公司破产财产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一般公司员工可以优先受偿,有剩余财产的,在按顺序受偿。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