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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效力
释义
    1、商品房预售是要式的法律行为,需要一定的法定外在的表现形式,才能产生一定的效果。商品房预售人预售商品房,不仅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且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书面的形式,正是为了登记备案和过户之用。
    2、合同备案登记的效力,在于使预售合同能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在签订预售合同后,又擅自转移给他方时,消费者可用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对抗开发商的转让行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裁定其行为无效。
    一、商品房预售有什么规定
    商品房预售中,房地产开发商应当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开发商应当与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向有关部门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开发商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则应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二、房屋的预售需要什么条件
    房屋预售需要以下这些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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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3:4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