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审判完二审不会加重。 行政诉讼案件的二审程序是: 1、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如果确实不需要开庭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2、二审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3、二审审理期限是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二审流程是: 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之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以及卷宗,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2、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分别作出开庭审理与不开庭审理的决定; 3、检察院派员出庭; 4、开庭审理; 5、宣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