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十七岁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范围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除了上述八种罪外,该年龄段人不负刑事责任。 (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也属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三)、盲人。 (四)、又聋又哑的人。 一、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判刑 1、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对未成年人进行收容教养的机构主要有少年管教所和工读学校。少年管教所是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人进行教育、挽救、改造的场所,属于广泛意义上的监狱,是国家行刑机构设施的一种形式,管教的对象是依法被判处徒刑或拘役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少年。 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 1、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封存。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法院生效判决后,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对相关记录予以封存。 2、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3、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如果发现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