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车祸车停路边,责任归属何人?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司机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路边停车时,还需遵守八项法律规定,如不在人行道上停车、不在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停车等。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主要依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的因果关系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将决定其责任比例。
    法律分析
    一般人都会认为车子只有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才需要承担责任,其实并非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一条为:“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司机临时停车应选择适合的地方,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停车后要开启警示车灯,并在车尾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路边停车遵守八项法律规定:
    一是除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外,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
    二是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是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四是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五是公交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六是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七是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八是公交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1、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
    所谓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实际上首先是民法上关于民事责任成立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原则
    2、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
    过错在民法上有两种形式:客观上的过错和主观上的过错;所谓客观过错,就是当事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违反法律的事实,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构成过错;主观过错,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过于自信、疏忽大意等主观意识状态;
    在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确定以后,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的确定,主要是由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在存在双方或者多方事故当事人过错的场合,便面临一个对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进行比较的问题;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临时停车时应选择适合的地点,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同时,停车后要开启警示车灯,并在车尾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如果未按照规定操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需要考虑事故当事人行为对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将影响责任的比例分配。因此,在驾驶过程中,我们应当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 赔 偿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抢救、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 赔 偿 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医疗机构核实有关情况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 赔 偿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19:3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