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驰名商标的认定应该满足怎样的条件 |
释义 | 驰名商标的认定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商标异议案件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2、通过商标争议案件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3、在商标管理案件中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一、商标争议与商标异议有什么不同 商标争议与商标异议有以下不同: 1、两者本质不同,商标争议的本质是对注册商标在先注册人的特殊保护措施;商标异议的本质是对初步批准的商标的社会异议,包括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类似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在先申请人的异议; 2、两者内容不同,争议的内容是权利争议;异议的内容只是对初审商标的异议; 3、提出时间不同,争议是经争议商标批准注册的,即在发给商标注册证书后一年内提出的;异议是在初步审后三个月内在《商标公告》上公布的; 4、申请人不同,争议人是具体的,即必须是在先注册人;异议人不具体,可以是任何机关、团体、企业或个人,包括在先注册人; 5、提出的原因不同。争议提出必须是争议商标与争议申请人的商标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相同或相似;除上述原因外,还有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条款或者其他规定; 6、处理机构不同,商标纠纷直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异议向商标局提出。对商标局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二、恶意抢注的商标怎么处罚 多次恶意抢注商标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等手段惩戒。多次恶意抢注商标的,还将列入黑名单进行惩戒。很多商标注册是通过代理机构来做,中间有很多违法的情况,如恶意抢注、傍名牌等。新商标法明确禁止,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将设立黑名单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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