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主要流程就是备齐申报材料,向主管建设的政府部门层层申报,从下一层申报到市安检站再申报到省建设厅。详细来说,第一步,带上申报材料,向安检站申报。第二步、考核通过后,上报广州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广东省建设厅。建设厅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