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企业合同需要签订两份吗 |
释义 | 如果用人单位变更合同,需要签订两份。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如下: 1、提出变更要约,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要求变更劳动合同,说明变更合同的原因、内容和条件,并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答复; 2、承诺,合同对方收到对方变更请求后,应及时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不同意变更; 3、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双方平等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4、协议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请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请求变更合同的期限: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没盖章是否生效 如果劳动合同没盖公章,但是有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的,也可以生效。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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