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法的。商业银行信用卡催收业务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理催收。2015年1月13日中国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发卡行不得将信用卡发行营销、领用合同签约、授信审批、交易监测、资金结算等核心业务外包第三方。但信用卡催收业务并未作限制性规定,是合法的,包括代为报案等必要措施。银行把自己的这部分业务包给催收或者叫讨债公司就可以说是合法的。信用卡逾期后,银行是有权向持卡人追讨债务,但是生活中有不少老赖对银行催收直接无视,银行为了节省起诉的成本,会将催收工作外包给第三方催收,这是一种合法的授权代理关系。而第三方催收上门只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那么也算是合法催收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