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败诉方不交诉讼费,胜诉方能退钱嘛? |
释义 | 败诉方不交诉讼费,胜诉方能退钱。有部分法院对于胜诉方预交的诉讼费暂不退还而是要求在败诉方先行缴纳之后再进行退还,如果败诉方不缴纳诉讼费的,则要求将诉讼费用通过执行程序来向败诉方追索。该规定属于违反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投诉。 诉讼费由法院判决确定诉讼费的承担,被告不肯支付诉讼费的,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要求法院退还多支付的诉讼费。 下列四种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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