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是指本次为终结审理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终审判决,裁定一经宣布,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不得再按二审程序提起上诉或抗诉。如发现其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只能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终审中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的,当事人不得再申请上诉,只能提起再审。 终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 终审判决书生效时间是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时候,判决下达时即刻生效。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执行两审终审制。所谓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即告结束的审判制度。也就是说,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宣判的判决、裁定,尚不能立即产生法律效力,而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或抗诉,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宣判,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二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