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标保证金最低限额 |
释义 | 投标保证金是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提交给招标人的责任担保,以确保投标人不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违约。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了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的规定。不同类型的项目有不同的保证金规定,如工程建设项目不超过总价的2%,勘察设计项目不超过报价的2%或10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不超过概算的1%。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等形式提交,并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法律分析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具体而言,关于投标保证金主要有以下几种规定: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 (2)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结语 投标保证金是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项重要责任担保,确保投标人不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履行合同,并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违规投标人的保证金。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具体规定包括工程建设项目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勘察设计项目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政府采购项目不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根据相关法律依据,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以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等形式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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