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如下:首先是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然后携带参保缴费凭证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最后转移地的社保机构对参保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为参保人员办理接入手续。 法律客观: 《 社会保险 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条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转出后,应当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