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再审的期限 |
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但同时法律也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但也有另外,对于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原审被告人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即使超过两年,也可以申请再审。 一、刑事申诉律师应注意的问题 刑事申诉律师应注意的问题有: 1.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2.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3.申诉人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4.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 二、刑事申诉向哪级法院提起 1、不服刑事二审判决、裁定的,一般应向原终审人民法院提出刑事申诉。 2、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的申诉,也可以向作出刑事二审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3、申诉人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刑事申诉并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不服的,应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4、刑事二审判决、裁定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的,应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刑事申诉。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申诉或者再审改判,申诉人仍不服的,应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刑事申诉。 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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