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土地复垦手续的办理如下: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和耕地保护科提交申请材料。 2、科室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3、验收合格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出具阶段或者总体验收合格确认书。并送达申请人。《土地复垦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做好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