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为人违反了易燃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品的有关规定,在制造生产、存储、运输、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从而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导致后果特别严重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处提到的“后果特别严重”,主要指的是事故导致多人发生伤亡,或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的情况。 本罪的立案标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责任人法律责任: 1、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 2、导致直接的经济损失达50万元以.上的; 3、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况。 一、最新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情节特别恶劣主要包括三方面的情况: 一是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即致多人死亡、致多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造成了特别恶劣的政治影响。 二是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特别恶劣的,如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多次意见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以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已发生过事故仍不重视劳动安全设施,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等。 三是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犯罪行为人的表现特别恶劣的,如重大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不是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而是只顾个人逃跑或者抢救个人财物,致使危害结果蔓延扩大的;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企图嫁祸于人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