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照法规定的护照类型不包括 |
释义 | 护照法规定的护照类型不包括礼遇护照。 我国政府颁发三种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具体内容如下: 1、外交护照一般是颁发给具有外交身份的人员使用的护照如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和到外国进行国事活动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国会或政府代表团成员等,都使用外交护照。根据国际惯例,上述人员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般也发给外交护照; 2、公务护照是发给国家公务人员的护照,也有的国家称这种供政府官员使用的护照为官员护照。此外,各国都把这种护照发给驻外使馆中的不具有外交身份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和成年子女; 3、普通护照是指发给一般公民使用的护照。在我国,普通护照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因公普通护照,一般发给国家派出的研究生,留学生,访问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等,这种护照由外交部或地方外办颁发。另一种是因私普通护照,由国家公安部或公安部授权的各地公安机关颁发给因私事前往外国或旅游居住在国外的本国侨民使用的护照。 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普通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0年,期满后换发新照。香港特区护照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签发给16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澳门特区护照有效期一般为10年,签发给16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