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政工程影响商铺经营的赔偿 |
释义 | 商铺是专门用于商业经营活动的房地产,是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交易、服务及感受体验的场所。广义的商铺,其概念范畴不仅包括零售商业,还包括娱乐业、餐饮业、旅游业所使用的房地产,盈利性的展览馆厅、体育场所、浴室,以及银行、证券等营业性的有建筑物实物存在的经营交易场所。 一、商场受伤理赔规定是什么? 1、“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顾客在商场滑倒,造成顾客人身损害的,“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见,顾客因在商场内滑倒受到损害,商场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向顾客承担侵权责任。 2、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由此可知,受害人在侵权行为中遭受人身伤害,可以依法要求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此外,商场、旅店、超市等服务单位的经营者应当对顾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商场、旅店、超市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就构成侵权。可见,消费者在商场摔伤住院,商场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消费者不但可以要求商场经营者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也可以要求商场赔偿自己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注:以上安全保障义务是指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该权利义务的主要内容是:在特定的服务场所,权利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当得到保障,义务人应当对这种人身和财产安全履行相应的积极作为或者消极不作为义务。具体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义务主体为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包括服务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具有事实上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与此相对应的权利主体是: (1)消费者; (2)潜在的消费者; (3)实际进入该服务场所的任何人。 二、买商铺有哪些注意事项? 1、产权清晰 购买商铺前应向房屋所在区的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所购房屋的权属状况,看看开发商是否具备销售商铺的相关证件,包括是否抵押、是否受司法限制,以免引起产权纠纷。 2、商铺内外有别 买商铺也要分清楚是购买沿街式的外街式商铺,还是购买商城内内街式商铺,个人更倾向于购买沿街式商铺,内街式商铺的人流量取决于商场的管理经营方。 3、考虑投资回报率 购买商铺是用来投资的,所以需要考虑商铺的投资回报率,一般投资汇报率在8%以上可以考虑。商铺的租金可以参照购置商铺周边的租金来预估,当然新开发的商铺不可能象成熟的商铺一样,需要有3-5年的培育期。 在考虑投资回报率时往往商铺的使用年限会忽略,一般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通常开发商从拿地到交房都已过去好几年。对于购置的二手商铺更要注意年限,这和购置价格息息相关。 4、考虑商铺面积 购买时,商铺的面积也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面积太大不仅总价高,而且还不好出租。一般面积在10-100平米比较合适,能够买一层的不要买两层,门面宽径深短则更佳,层高则越高越好。 5、考虑商铺的配套 商铺好不好出租,和商铺的配套也有很大的关系,你的商铺如果要用于餐饮经营的话,除了有常规的上下水、电、卫以外,是否预设有天然气、排烟等管道等配套设施,内街式商铺是否有专用货运电梯等,这也是需要考虑的。 6、贷款与其他税费方面 商铺贷款低,年限短,贷款利率相对较高,而银行对商铺贷款者资质的审核比住宅严格,因此,购房者应考虑到贷款不能实现时所面临的压力;购买商铺应缴纳总房价4%的契税,另外还有合同印花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 7、在签订商铺买卖合同时注意: ①房屋用途。看是否确实为商用,并在合同中注明。 ②公用分摊面积。商铺的公摊面积一般在30%-40%,甚至50%。因此对买铺者来说,购铺单价高于住宅房,如果允许在一定范围内的误差,也可能带来价格上几万元的变动,建议购房者选择按使用面积计单价的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公摊面积的大小与产权归属,确定公用部位的规划设计。同时,让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好当商铺公摊面积过大或过小时的解决办法。 ③物业管理。许多购房者与开发商的纠纷都集中体现在商铺的物业管理上,这也是购房者在购买商铺时极易忽略的环节。 ④交房条件。商业物业的房产条件对投资商的招商以及经营者日后的经营都相当重要,在签订商铺合同时应特别约定物业的平面格局、楼板承重、停车位、消防、广告位、客货梯、出入口、通透性、展示面、柱距、层高以及配套设施等条件,并在交房时注意验收。 三、公路土地使用税是否可以申请减免 1、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城市公交站场运营用地,包括城市公交首末车站、停车场、保养场、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 道路客运站场运营用地,包括站前广场、停车场、发车位、站务用地、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包括车站(含出入口、通道、公共配套及附属设施)、运营控制中心、车辆基地(含单独的综合维护中心、车辆段)以及线路用地,不包括购物中心、商铺等商业设施用地。 3、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是指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批准建设的,为公众及旅客、运输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场所。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指依规定批准建设的,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系统、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市城快速轨道系统,不包括旅游景区等单位内部为特定人群服务的轨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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