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不还钱能够扣留他的财产吗 |
释义 | 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不能扣留他的财产,债权人私自扣留其财产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如果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等。 一、欠债法院转移财产协议有效吗 一、及时行使诉讼权利,适时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当债务人失去信誉赖账不还时,债权人就应该提高防范意识,将企图赖账的债务人送上审判台。申请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措施,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手段加以固定,防止其借机转移财产。若一味地依顺债务人,那么就有可能给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留出了机会,再向法庭起诉时,债务人已没有财产可被执行,到头来后悔的只能是债权人。 二、跟踪债务人财产,积极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这主要是债权人发现债务人以协议离婚的方式,将所有财产留给对方,而债务人无力还账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离婚协议处理财产的行为无效,从而为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创造条件。 三、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夫妻一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具有全部的或部分的独立请求权,或者虽然不具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而作为债务人的被执行人,在借款后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是否构成共同债务,可以通过开庭予以查明,如果能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不论其是否离婚,也不论财产在谁的名下,法院都可以名正言顺地去执行,可以有效地避免逃避债务的现象。 四、加大对债务人隐形财产的调查。这主要是指财产实际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的情况,例如财产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实际上财产由另一方控制使用;或者夫妻离婚后,还未来得及办理过户的财产。严格来说,通过审查,都有可能确认该财产是债务人的财产,法院对该财产执行也是毫无异议的。 五、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据此,因此债权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种违法行为。 二、行使撤销权的实施有哪些法律效力? 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力为债务人的行为自始无效,已经受领了债务人财产的受益人,应当返还等,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具备什么条件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财产处分行为,包括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如免费转让或明显低价及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对债权有害; 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限于债权人的债权; 5、撤销权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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