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指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获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但个人财产如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不属于共有财产,不能分割。 法律分析 双方协商进行分割。夫妻离婚时,应同时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例如,夫妻结婚后所取得的工资、奖金等收入,以及通过生产、经营所获取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是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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