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原配偶还享有相关权利吗 |
释义 | 离婚后原配偶不享有相关权利,离婚之后,两个人除了对子女需要共同抚养之外,已经不存在任何关系了,当事人之间属于独立的两个自然人,权利义务与其他自然人之间一样。 一、离婚后孩子改姓哪些法律规定可以改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获得了亲自抚养子女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而不是获得了对子女的一种垄断,更不能借此否认另一方子女的亲子关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随着婚姻关系的终结而归于消灭。 因此,一方想改变子女的姓名,必须与另一方协商,达成共识之后方可到户口登记部门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二、法律上可以断绝父子关系吗 对于父母子女关系,只有拟制血亲关系才可依法解除,对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不存在解除父母子女关系;若亲生父母将子女送给他人抚养的,只是消除了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仍然属于父母子女关系,没有法律程序可对该关系进行解除。 三、有子女可以办抚养协议吗? 被继承人有子女也是能办遗赠抚养协议。且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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