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理时间 开学两周内 承办部门: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办理程序: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二、办理休学 1.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 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 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