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呢 |
释义 | 需要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带上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两寸白底照片两张,离婚协议书,注明双方对共同不动产及其他财产债务的明细单及分配方案,有无子女,有的话注明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注明双方因什么原因导致的感情完全破裂无法继续婚姻生活,双方一致同意离婚。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也都是以感情完全破裂,双方一致同意离婚,确认无纠纷了,才会发给离婚证的,离婚协议书民政局窗口或者官网会有样本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一)大陆人士: 1、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本人的结婚证。 (二)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2、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本人的《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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