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已签署,但未完成付款是否违约? |
释义 | 借款签了合同没下款属于违约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和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可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贷款合同签了没下款,可能是银行资金紧张或核实资料,可耐心等待1~3个月,超过时间可维权。对于不想贷款的中介协议,应按合同规定处理,如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个人贷款需满足条件如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良好信用记录等。 法律分析 一、借款签了合同没下款是违约吗 1、贷款签合同了没下款是否违约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确定,如违约条款规定了生效时间为签订后生效,则在签订完贷款合同后拒绝继续贷款就属于违约的行为,要按照违约条款来执行,如果注明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发放后,则在此之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二、签了贷款合同没下款是什么原因 如果贷款合同签了,是要放款的,请耐心等待,一般情况下为1~3个月。没有放款,可能是银行资金紧张,或者对提交资料进一步核实。贷款签合同了没下款,贷款签合同的时候,就应该要问清楚具体下款的时间,如果超过时间还没有下款就可以维权。 三、签了贷款中介协议不想贷款怎么办 按照签的合同上的规定处理。如果对方不愿意按合同处理,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个人贷款条件 一般情况下,申请个人贷款需要符合以下这些条件: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结语 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与贷款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受合同约束的。如果合同规定了贷款发放后生效,而借款人在签订合同后拒绝继续贷款,则属于违约行为,应按照违约条款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个人贷款申请,需要符合贷款机构的条件,包括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良好信用记录等。如遇到问题,可根据合同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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