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您好,请问我现在在城里有自己的房子,户口外地农村户口,想把户口迁到房子里,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是如果没有特殊要求的话,不需要转户口的。因为子女求学或是其他必要原因,农村农民有能力在城市买房的,没有多大必要去考虑将户口同时迁到城市,因为一旦迁到城市,在农村老家的宅基地、承包地等,都将不再属于,也将不能够再享有相关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我在城里工作,户口迁到城里,配偶的户口在家乡农村,孩子的户口在哪里? 夫妻离婚,户口不在一起,孩子已经办理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按照户口迁移规定依法办理;如果还没办理的,直接抚养一方可以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在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给孩子办理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你好,我丈夫是城市户口,我是农村户口,我丈夫的母亲是农村户口,我可以把户口迁到她母亲的户口吗? 丈夫户口可以迁到妻子户口所在地的。丈夫的户口到妻子的户口簿上的步骤:1、丈夫先去迁入地方(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2、再去迁入的镇计生办(女方户口所在地)写证明;3、迁入当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表填表之后由教导员批字;4、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5、迁出(丈夫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6、迁出(丈夫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口;7、回要迁入(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农村户口,我有耕地,想把户口迁到城市,这样我的耕地还保留吗? 一、农村户口迁走了土地还能保留吗1、农村户口迁走了土地是否还能保留,需要视情况而定:(1)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只有是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迁入县城或小城镇的或迁入其他乡村的不算,并且必须是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依然是农业户口的不算,承包地才是应当交回发包方,村委会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第二十七条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二、什么条件可以户口迁移1、居民户口迁移(1)在职人员调动迁移;(2)录用公务员迁移;(3)国、省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迁移;(4)自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5)单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迁移;(6)租赁政府产权房屋居住迁移;(7)随军家属迁移。2、学生户口迁移(1)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录用、招聘迁移;(2)学生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迁移。 在外地能迁户口吗,就是把孩子的户口户口迁到我户口上? 可以的,孩子的户口既可随女方也可随男方。如果需要迁移小孩户口的话,可以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把孩子户口从母亲转到父亲,去孩子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带上所需的材料,并且遵循特定的办理步骤就可以完成。《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你好,我们现在在城里有自己的商店。我们的孩子在城里上学,买了房子。但是我们属于城市农村户口的农民工吗? 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口身份而在城镇务工的劳动者,兼有农民与工人二者的双重身份,主要指在第二、第三产业中务工的农民。社保有个农民工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五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全面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障权益。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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