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股东将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其他股东的,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同意,如果股东将股权质押给他人的,则需要经股东会半数股东同意。 一、增加公司股东要股东大会同意吗 公司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吸纳新股东是常有的事,增加股东要股东大会同意吗?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股东有两种途径,一是公司增资,新增资本的全部或部分由新股东予以认缴;二是原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第一种,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属于股东会决议的特别事项须由股东会作出决议,且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二种,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无需股东大会同意。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东的途径主要有三种:定向增资、发行新股、股份转让。其中,定向增资、发行新股均属于股东会决议的特别事项,须需经股东大会同意,且同样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自由转让,无需经过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同意,自然也无需经股东大会同意。总而言之,如以股权转让的形式增加新股东,均无需经股东大会同意,以增资、发行新股的方式增加股东需要股东大会的同意。 二、股权转让股东需要股份转让全体股东同意吗 如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股份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如果是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则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三、股权质押必须须经股东会确认吗 股权质押须经股东会认可的说法正确。根据相关规定,股东质押股权应当就质押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股东可以办理股权质押。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除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以外不得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