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有三种:未登记结婚、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如同居但未登记结婚,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有以下三种: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因此,如果同居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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