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司倒闭要给员工赔偿吗 公司倒闭要给员工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 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如下: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2.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 三、公司破产走什么程序 公司破产走下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后,人民法院会在宣告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资产。 2.破产企业被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进行全面接管。 3.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例如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等。 4.破产财产的清算。 5.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7.将破产企业的相关登记情况注销掉,向法院提请终结破产程序,在清算组正式撤销后,清算程序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