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驾驶员未按照保险条款履行义务时,交通保险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即追加违约金。为避免违约金的产生,驾驶员应当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按时缴纳保费,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造成保险合同纠纷的,保险人可以追加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按照实际情况要求赔偿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当及时停车,保护现场,落实救护和报警责任。当事人应当如实交待交通事故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驾驶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交通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并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履行义务。同时,驾驶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只有如此,才能有效避免交通保险违约金的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