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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
释义
    

法律主观:
    


    北京 市暂住证已于2016年10月1日停止办理,现在北京办理的为北京市 居住证 和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可以在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上申请预约,也可以直接到所属派出所办理。 居住证办理条件: 1、来京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 2、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符合一个: ①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②在京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③在京连续就读(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和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法律客观: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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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7: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