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一定要本人签字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一定要本人签字 1、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一定要本人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当事人双方签收,当事人无法去,可以委托代理签字。一般的事故,没有亡人,没有重伤的,交警会在10个工作日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3日内提出复议,一周给予答复,要是超过3日没有提出复议,视为放弃申请复议,但过了3才觉得不服,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划分责任,最后由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如果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错误,有权利申请复核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对于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哪些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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