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子卖了离婚怎么处理 |
释义 | 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婚前全款房产,属于个人,卖了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婚前是个人贷款买房付的首付,那么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房子卖掉后,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比例分割相应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婚前房子怎么分 1、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房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2、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 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房所有 3、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 这种情形,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三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与首付房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有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此时登记的房产归登记一方,共同还贷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产权证之登记一方的房子 此种情况,离婚时登记方承认共同出资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且未登记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事实或出资不是赠与的,则登记的房产属于登记方,在离婚分割时,只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即可。 5、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 如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6、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子 此种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未登记一方可以请求分割此房产。 7、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子 毫无疑问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财产分割的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婚前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房子由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婚后还贷的,由购买人继续偿还贷款,另一方在离婚后可按房子的估价要求其给付价款。房子由夫妻共同购买的,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归属,获得所有权的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另一方获得价款。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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