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临时身份证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外地是不能办理临时身份证,申请人到户籍地派出所采集人像,同时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持《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到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自公安局受理时起,三日内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为了方便群众,多数省市公安局已将制发时间缩短为自公安局受理时起24小时内。临时身份证每证1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