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最新量刑标准?
释义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最新立案标准是: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或者是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怎样才算非法买卖土地
    非法买卖土地的情形有:
    1、倒卖五亩以上基本农田;
    2,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
    3,倒卖基本农田以外十亩以上耕地;
    4、违法所得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被行政处罚两次以上,非法转让,土地被转让;
    6、造成不良影响。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破坏土地资源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上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第二条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第八条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有耕地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处罚。
    三、非法买卖宅基地立案标准是什么
    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土地20亩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12: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