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这个村子的教师和户口能在村子里分为机动地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农村户口教师可以分得宅基地,但前提是教师没有举家迁入市区的市居住,且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这个村子的教师和户口能不能在村里分机动地? 法律分析:农村户口教师可以分得宅基地,但前提是教师没有举家迁入市区的市居住,且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我表姐几年前把宅基地转让给我,我表姐的户口不在这个村子里,转让有效吗? 有效。宅基地转让协议书可以在村民集体成员之间,对外就没有法律效力。同一村集体成员之间是可以互相买卖房屋和宅基地。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方,房屋买卖亦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但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土地补偿款没有女婿的,女婿的户口在村子 法律分析:若土地属于农村宅地基,且夫妻双方均是该村的村民,则由夫妻协商确定属于哪一方使用,协商不成的,由法院结合具体情况予以确定。如夫或妻不是该村的村民,则该农村宅基地属于村民一方所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这个村子因为高铁建设搬迁了一半的居民,另一半没有拆迁怎么办? 发生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可以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我自己的房子现在应该在村子里拆除,变成耕地,而不是在宅基地上盖房子,让我的家人无家可归。我该怎么办? 他人盖房子占我的土地肯定是要积极主动维护自己有关权益的,但是被占用的土地资源自己得拿的出手所有权资格证书来证明。在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形下被占用的土地是自已的建房子使用的农村宅基地,那就可以搜集有关的证据因其违法占地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及退还该土地资源及相应的损失,直接证据充裕法院审理的会很快。如果被占用的土地是自家的农业用地,那样他人建的房子便是违章建筑,依据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所有人是不能随意将农业用地改成土地的。这样的状况大家能直接汇报给本地国土部门及其房管部门,规定并对盖房子占有自身农业用地的举动进行查处,并退还自身的土地。总得来说,他人盖房子占我的土地一定要尽快的法律维权,尤其是在商议不上的情形下。在农村自建房并不是随便乱建的,一定要按照要求的流程办理好建房手续。首先要房主向村民委员会明确提出建房申请,与此同时还应一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办理之后进行公示、审批,符合条件的就会签字盖章。签字盖章之后村民委员会将所有的材料提交给乡建办,该单位在接到申请材料之后分配工作员上门服务勘测,看申请者是否满足建房的条件及规定。然后,乡建办会通告申请者来再度填好房屋建设的申请表格,由乡建办负责人党员干部签字盖章。最终,乡建办会将所有的材料提交给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再次进行复核,复核根据之后就能拿到建房子有关的经营许可证了,我们就能下手逐渐建房子了。留意,房子建好以后工作员还会继续再度上门服务二次复核,看房是不是依照审批的要求及范畴建设的,审核通过后会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实,凭着该证实及相关的建房许可证书等相关资料,大家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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