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方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商品房应符合什么条件才可进行预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五)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二、预售商品房要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首先应当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