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赡养人负有哪些赡养义务 |
释义 | 1、经济上供养是指要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的条件。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子女应该保证老年人暖衣饱食、营养充足。有条件的可以为老年人单独安排一定住房,没有条件的也要为老年人妥善安排一个住处。对于不能或不愿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子女应根据老年人实际需要和自己的负担能力,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2、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老年人解决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困难。老年人年迈体衰,力所不能及,生活上需要多方面的帮助。3、精神上慰藉是指满足老年人精神上、心理上的需求。随着年事增高,老年人企盼能经常与家人团聚,尽享天伦之乐,经常得到子女的关怀、问寒问暖,经常能够与子女聊聊天、叙叙家常,同时老年人也渴望继续得到尊重,能够为家中大事提供意见。 赡养义务指的是哪些义务 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要给付赡养费、生活上要给予照顾、精神上要关心而且妥善安排住房。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赡养义务指的是哪些义务 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要给付赡养费、生活上要给予照顾、精神上要关心而且妥善安排住房。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民法典中哪些属于义务赡养人 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虐待老人构成虐待罪吗 构成。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赡养义务有哪些 赡养所包括的内容还是比较多比较广泛的,其中就包括子女要对自己的父母进行赡养,这其中也包括了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之间对父母的赡养,还有一些是比较特殊的就是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等等。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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