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上不允许离婚的情形包括如下: 1、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离婚; 2、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必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夫妻关系没有破裂,如果夫妻关系还能修复,还有和解的可能,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5、保护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我国法律对此规定了一些特殊保护,如果对方因精神病要求离婚,不仅要保证婚姻自由,还要有利于患者的治疗和生活安置,婚前隐瞒病情,婚后无法治愈,应做好工作,允许离婚; 6、被迫或者胁迫离婚,离婚必须完全自愿,法律不允许任何被迫或被迫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