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法支队是什么级别单位 |
释义 | 执法支队是属于地市级,属于交通部门下属的行政执法队伍,高配副处级单位。 城管执法支队和大队以及中队分别都是对应以下级别: 1、大队办公室主要负责大队的文书工作,装备管理,档案管理; 2、建管中队主要负责查处违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等; 3、渣土中队是建管中队的下属分队,主要负责对运输渣土车辆的管理; 4、市容中队工作最多的部门,主要负责,清理占道经营,清理门面延伸占道,清理野广告; 5、景区中队有的地方有,对风景区的管理; 6、外派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中队,负责该片区所有有关城管的工作; 7、燃气中队,负责对燃气的管理; 8、指挥中心,数字化平台主要负责联系各中队,通过视频监控街面等; 城管主要执法范围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处罚权、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等。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局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机构,成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机构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单纯的城管局并不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机构的设立由上级编委会批准。目前从各地实践来看,大多地区都将城管局更名为综合行政执法局,即使没有更名,也取得了省政府的批复行使相对集中原行政处罚权。城管局:城市的管理者,简单的说是对城市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主要方面包括:城市绿化,城市卫生,城市停车管理,城市环境保护管理,城市供水供暖管理等等。城管有权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或罚款,对违规物品在出具暂扣证明后进行暂扣。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协调工作。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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