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二婚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登记结婚不管是初婚还是二婚,都少不了身份证。身份证是表明你身份的证件,上面可以的年龄才是法律所承认的年龄。再一个就是户口本,户口本是证明你身份证证上的信息是否真实,并且知道你是否初婚还是再婚。另外,因为我国明确规定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近亲属结婚,提供当事人的户口本,其实也能看出来,究竟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是否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关系(注:《民法典》禁止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但并不是禁止所有血缘关系的男女结婚)。要是当事人的身份证丢失了,可以先办理一张临时身份证,用临时身份证来登记结婚。而要是属于集体户口的话,那么此时就要提供户籍证明和集体户口页。男女双方不管是一方再婚还是双方再婚。再婚一方是丧偶的,要携带户籍办提供的单身证明。是离异的必须带上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离婚的文书。同时离婚协议书和街道办村委过开开具的离婚证明最好都带上。因为现在伪造证件的太多,各地婚姻登记处所需要的材料也会有些差异,特别是针对丧偶和离异的。害怕因为疏忽大意出现重婚现象。和其他国家的人结婚的,此时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就需携带护照、身份证明、他国国籍证明,还有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等证明身份国籍来华原因婚姻情况。并且到在我国在该国的大使馆开具的证明。另外,男女双方都要到婚姻登记所指定的医院开具身体健康证明。还有一点就是三张男女近期的2寸免冠合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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