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签订的交通保险合同已经生效,但我希望在某些方面增加赔偿范围,是否可以追加保险内容?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生效后,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擅自修改合同内容。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合同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变更后的合同内容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生效。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保险合同成立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得修改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间等主要条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合同变更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变更合同,应当由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成文合同可以附贴变更条款。 综上所述,签订的交通保险合同已经生效后,如需增加赔偿范围,可以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以变更后的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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