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包合同需要再贴花吗 |
释义 | 需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总包合同,发生了应税行为,应就总包合同贴花; 施工单位与其他施工单位签订分包或转包合同,又是一种新的应税行为,同样应按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 因此,尽管公司已就总包合同贴花,该施工单位签订的分包项目协议书仍应按万分之三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一、甲方分包是否受总包管理 分包受总包管理,但是甲方负责管理总包。 甲方,即建设单位,甲方分包工程是指甲方承担从总承包商那里承包一部分工程。 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总包和施工单位的区别 总包与施工单位的区别如下:1、工程开展程序不同。总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投标,然后再进行施工;2、两者的合同关系不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可能,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签订合同。而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3、两者的承包范围不同。总包是对全部工程的承包,施工单位不一定能够对全部工程进行施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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