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使用约束带的注意事项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使用约束带时,约带下应垫衬垫,固定须松紧适宜,其松紧度以能伸入1~2手指为宜。注意每15~30分钟观察一次受约束部位的血液循环,包括皮肤的颜色、温度、活动及感觉等;每2小时定时松解一次,并改变病人的姿势,及给予受约束的肢体运动,必要时进行局部按摩,促进血液循环。记录使用保护具的原因、时间、每次观察结果、相应的护理措施、解除约束的时间。使用约束带的注意事项有: (1)签署知情同意书。 (2) 严格掌握使用适应证,尽量不用。 (3) 定时松解,注意观察约束部位的皮肤情况。 (4) 记录约束的时间和解除约束的时间及相应措施。 (5) 随时评估患者的肢体肌力情况,避免不必要的约束,一般肌力3级以下可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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