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虚假转让房产怎样认定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申请撤销行为。债务人虚假转让房屋逃避债务,债权人可申请撤销转让行为,人民法院撤销后,房屋转让无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务人可以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但如果其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如果虚假转让房屋以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财产转让行为,人民法院撤销后,房屋转让将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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