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离婚怎么办手续呢 |
释义 | 要离婚需要的手续有:1、协议离婚的,需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亲自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2、诉讼离婚的,需要一方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对方住所地证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离婚。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还需提交财产的相关材料以及孩子的出生证证明等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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