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具备下列要件的,才会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1、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 一、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由什么构成?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本罪主体只能是负有监押在押人员的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过失;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法律、规章、制度和司法机关对在押人员的正常管理和正常工作秩序; 4、客观方面存在负有监押在押人员的司法工作人员失职导致在押人员脱逃的行为。 三、失职罪要件是哪些 失职罪要件如下: 1、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要是指监管机关的正常秩序; 2、客观要件,客观上,本罪表现为司法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监管责任,导致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逃跑,造成严重后果; 3、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与私人拘留人员罪一样,只有司法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过失,但这是针对在押人员逃跑的后果,对于其玩忽职守的行为,则表现为明知故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