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什么方面加以确定 |
释义 | 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一、没收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吗 没收财产不一定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在对犯罪分子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一般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只能没收共同财产中属于犯罪分子的那一部分。 二、犯罪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子女包括在内吗 犯罪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包括子女在内。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全部,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三、没有财产供执行会被拘留吗 被执行人若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一般不会被拘留。人民法院对于没有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的当事人,应当中止执行,在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刑法》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59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刑法》第60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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