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说,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考虑: 一是孩子的实际需求; 二是结合当地抚养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是父母双方的支付能力(收入和财产)。 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按照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按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比例,适当增加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金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