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侵犯姓名权主要表现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侵犯姓名权主要表现是: 1、盗用他人姓名,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2、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3、冒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达到某种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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