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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费的构成有哪些项
释义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8.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一、物业管理责任有哪些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
    4、物业管理区域内装饰装修管理;
    5、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清洁方面的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2、公共绿化、水景、建筑物的养护和管理。
    二、房产所有权人是否享受业主权利
    房产所有权人享受业主权利。因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业主欠缴物业费,物业管理机构是有权诉讼追缴物业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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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3:51:02